臺灣省議會第四屆第一次大會駐會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討論事項:壹、議員報告案:議員董錦樹等擬具魏稠貴等及朱雅雄等請願案調查報告書;丙、調處意見:一、請政府建議軍事當局考慮將兵工廠遷移至郊外安全之地區;二、不能遷移該工廠,則亦應儘地利用,縮小征用面積;三、高雄市南部工業區三百甲土地,如將辦理市地重劃,高雄縣五甲段鄉街計劃區域約百甲土地,應一併辦理重劃;四、六十兵工廠牴觸路地及運河部份,如參加市地重劃,其保留分配土地,優先交還請願人;貳、人民請願案:一、葉永和請願為請准予嘉南雲地區籌設嘉雲南青果生產運銷合作社案;二、簡塗生請願為發給使用執照及商業登記後據悉將予吊銷一節使民損失至鉅懇請主持公道案;三、中國合作事業協會高雄市支會林瑤請願為稅務機關查抄核各金機關信 用社大戶存借匯兌及利息資料未依特定手續辦理逕行以公函通知各金融單位並派員查抄漏洩存戶機密影響放款業務不當處分請建議政府停止執行改善案;四、謝光明等請願為高雄縣五甲段地號一五七三、一五七四、一五七五等筆土地在禁建令前合法建築光明新村遭飭停工請保障權益案;五、張春火請願為曾文水庫向竊民等以廉價收買之耕地不需使用部分請以原價發還原業主案;六、林河溪請願為請林務局楠濃林區管理處體恤墾民造植成功在林班地內有生產之梅園暫准勘測保留交付保育免予砍除造林救濟民命以示德政案。